为适应鸡西公安工作发展需要,经鸡西市人民政府批准,鸡西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鸡西市公安局监察留置看护岗位35名。其中,男29名、女6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4.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4日间出生,含当日);退役军人为中共党员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鸡西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
7.身心健康;
8.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3.被军队(武装警察现役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6.其他不适合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鸡西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黑ICP备050018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