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下发的《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申报从2021年2月1日开始至4月9日截止。现转发给你们,并强调如下几点,请组织好申报工作。
1.课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要求选题,不得有更改、调整。
2.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2月8日下发的《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填写申报。请于3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yuandongkeyanchu@163.com,文件标题注明“国家课题字样”。(纸质材料待省规划办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后收取,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3.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郑 重 1524550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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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