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山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7)
时间:2012-06-19 14:12 来源:未知
专科(高职)“专项生”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5个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4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24.所有院校均不设服从调剂志愿。各批次按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分批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视当批院校缺额情况确定。征集志愿控制分数线根据院校缺额情况拟定,报请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25.体育(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分别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26.省属院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艺术类填报有关院校的相应专业志愿。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播音与主持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史类填报该院的相应专业志愿。
27.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报考香港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填报志愿,其中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按拉斯维加斯棋牌网站省填报志愿规定要求统一填报;澳门高校内地招生由考生直接登陆澳门高校网站填报志愿并确认。